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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英局长在全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

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 2005 年 6 月 13 日 )

同志们:

    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 11 个部门制定印发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要求,今天自治区又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区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这是当前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一段时间以来,虚假违法广告不断发生,不仅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关注,今年年初,国务院下发文件,将虚假违法广告视为商业欺诈行为,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予以严厉打击。在 3 月底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吴仪副总理明确要求,广告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力争今年内基本消除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同时,国务院明确此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组织,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好整治任务。这一方面说明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任和重望。

    由于受利益驱动,目前我区的虚假违法广告呈上升势头,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部分地区广告监管工作座谈会上,通报了全国各省市部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情况,我区的虚假违法广告率列全国第 31 位,在通报的省市列倒数第一。上半年,虽然我们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氛围。二是各地没有建立有效的虚假违法广告监管机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浅层次监管模式一直延续至今。三是广告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差,没有形成行业自律,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媒体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追究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虚假违法广告的存在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既有行业管理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地区广告监管执法不力的原因,也有广告主惟利是图,尤其是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利益而不能严格自律的原因,更有社会整体信用缺失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整治工作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虚假违法广告对广大消费者、对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造成的危害,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部门多,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分工清晰,措施具体。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起职责,并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年初部署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行动纳入到整体工作部署中,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的内容及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的开展整治工作。二是要抽调得力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整治工作的布置和进展情况。三是要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同时要搞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统一行动,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成效。

    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作为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要明确整治工作的任务。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等 11 部门联合发文的要求,这次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主要任务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

    二是要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即:重点查处夸大功能和适用范围、无法保证疗效的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的医疗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利用社会公众人物推荐或介绍商品服务的性能、效果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夸大功能的化妆品和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发布或变相发布医院制创品种的违法广告。

    三是要明确整治工作目标。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通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对当前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三农广告、虚假致富广告、虚假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和美容服务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经营、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人员的责任受到追究,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四是明确整治工作的职责。一方面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尽快形成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广告案件。要严把广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监管;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对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要加大对印刷品广告特别是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印刷品广告;对因经营、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 10 个厅局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启动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作用,重点解决当前在广告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发挥各级党委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和监察、纠风等部门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开展广告诚信自律活动,注重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适应广告业发展要求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广告业整体的诚信意识,通过召开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座谈会、媒体广告监管通报会等形式,加强广告媒体自律意识的建设,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认清形势,树立诚信意识,依法发布广告。同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备案制度、预警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告市场信用分类监督、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等各项工作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广告监管协作配合机制,依法建立广告监管通报制度、违法案件移交办理制度、撤销冻结广告批文制度,做好专项整治的检查督促工作;要把“打虚假”和“树诚信”相结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探索标本兼治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广告监管体制,在实践中积极创新、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建立适合我区的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抓出成效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各地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实际,指导工作,督促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要对各地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工作得力、进展良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予以批评。各地要按要求对本地的整治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各级工商部门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 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同志们,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也是十分繁重的。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告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